高同学大学毕业后,其配偶已经具备申请独立技术移民的条件并递交了PR申请,由于当时高同学持有的学生签证上有NO FURTHER STAY的条款,所以不能把她放在其配偶的PR申请中一起递交,只能申请加入其配偶的485签证. 但是在高同学的485配偶签证还没下达时,其配偶的PR已经被批准了,导致高同学必须离境重新申请配偶签证过来。离境配偶签证的审理时间一般在12个月左右,这将会造成他们夫妻分居并且刚买的生意无法共同打理,经过我们和阿德莱德移民局技术移民组经理的仔细沟通和解释,移民局最终同意把高同学配偶的PR先撤销,让高同学的485配偶签证先获批,让她有资格加到她配偶的独立移民申请里,并且就在当天下午高同学和她的配偶的独立技术移民一起顺利获批。